本人茲聲明
所屬上市櫃公司名稱: 上市櫃公司之內部人(包括董事、監察人、經理人、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、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),辦理相關業務應注意下列事項:
此致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表單編號:A0086-1 |
如有違規情事,依證券交易法第25條及第178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,可處違規者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,四百八十萬元以下之罰鍰。 請確認您是否更新內部人聲明書? 如有相關問題,請與所屬業務員聯繫。 |
貴客戶您好:
因您勾選是擬出借證券發行公司之內部人, 依規定不得從事所屬公司有價證券之借貸交易。請刪除所屬公司後, 再進行其他有價證券之出借。 另因您勾選內容與留存於本公司聲明書內容不符, 請您盡速線上更新聲明書, 以免誤觸法令。 如有相關問題, 請與所屬業務員聯繫。 |